蒙古国严限货运超载 燃油运输面临全面整改
蒙古国道路运输部部长德勒格日赛汗与该部下属机构负责人今日会见“蒙古燃油运输业乌勒吉特公路协会”非政府组织代表,并进行意见交流。 这是燃油运输行业代表就相关问题进行交流的第二次会议,由于相关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因此此次特地与道路运输部长德勒格日赛汗面对面会谈。 会议中,德勒格日赛汗听取了运输人员关于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决定自4月5日至5月1日,暂停运输不可分解、超过核定重量44吨货物的临时决定所带来的重量限制问题,以及运输人员权利受到侵犯的反馈。 德勒格日赛汗指出,在气温回暖的季节,地面解冻,路面承载能力下降,地方道路容易出现严重损坏和塌陷,造成国家用于道路维护的预算浪费,同时增加事故发生与人员伤亡风险,因此强调必须严格遵守蒙古国及国际普遍执行的44吨运输重量标准。 具体来说,蒙古国道路承载控制依据的是《MNS 4598:2025公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通用标准》。该标准规定,单轴承重不得超过11吨,整车总重不得超过44吨。这是蒙古国乃至国际通用的标准。因此,他特别指出,所有用于燃油运输的货车总重量必须严格符合上述标准。 会议结束时,行业部长强调,应珍惜公共道路资源,必须遵守蒙古国现行标准要求,并表示将于2025年4月14日接见燃油运输企业和公司代表。 同时,将重新评估燃油运输车辆的吨位与重量标准,以及经边境进入蒙古的运输车辆规范,并计划逐步推进使用专用油罐车从事燃油运输等与运输人员提出的正式请求相对应的相关工作。 国家事务不会任由个别人随意决定。绝不允许因季节特点和运输超载而破坏公共道路。 尽管如此,道路运输部将致力于彻底解决每年反复出现的货运吨位问题,推动统一方案落实,未来所有运输活动也将继续按照44吨的标准执行。 (来源:蒙古国道路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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